问题 | 行政拘留执行期限如何计算 |
释义 | 一、行政拘留执行期限如何计算 行政拘留执行期限这么计算: 执行拘留的时间应当自被决定行政拘留人的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行政拘留的期限是以日为单位计算的,而不是以时为单位计算,入所当日不计算在内,执行到第二日即为一日。法律网提醒您,行政拘留的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20日。 二、行政拘留暂缓执行条件 行政拘留暂缓执行需要满足以下的条件: 1.拘留人依法申请了行政复议或者提起了行政诉讼。 这是适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前提条件。如果被拘留人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则不得适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 2.被拘留人提出了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申请,既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提出,也可以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提出,但都必须在行政拘留处罚决定尚未执行或者尚未执行完毕前提出。 3.公安机关认为对被拘留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 这是适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关键条件。如果公安机关经审查认为,对被拘留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会发生社会危险的,则不能适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三条 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 三、行政拘留通知书没有执行期限怎么办 拘留的时间,是肯定要写明的,如果没有,就是法律文书有纰漏,可以在法庭上提出程序不合法的质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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