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认定个人申请书怎么写 |
释义 |
一、工伤认定个人申请书怎么写 工伤认定个人申请书 申请人:xxx,性别x,xx年xx月x日出生,民族x,籍贯,住xxx市xxx街,身份证号码:xxx,是xx公司职工。联系电话xxxxx。 被申请人:xx公司,地址: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任xx职务 联系电话:xxxxxx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认定申请人在xxx(时间)受伤为工伤。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是xxx公司职工,于xxxx年xx月被进入该公司,在xx岗位工作。在xx年xx月xx日上班时间,发生xx工作事故,致使申请人xx部位受到严重伤害。申请人受伤后,在xx市xx医院治疗,诊断为xx,现已住院治疗xx个月,花费医药费xx元。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申请人的受伤属于工伤,鉴于被申请人为主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特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申请劳动部门对申请人受伤一事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认定本人此次受伤为工伤。 此致 xx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人(签字):xx xxxx年xx月xx日 ![]() 二、工伤认定程序 1、申请环节。工伤保险部门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出具《收件回执》,如材料不齐的出具《补齐材料告知书》; 2、受理环节。基本资料收齐核实且符合受理条件后,工伤保险经办部门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3、承办环节。如申请人为受伤害的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工伤保险部门应向用人单位发出《关于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的通知》,核实有关情况。收到用人单位书面回复后,如双方有争议,工伤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4、办结环节。工伤保险部门就正式受理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书面决定,并于20个工作日内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以及该职工所在单位。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以上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工伤认定个人申请书怎么写的相关内容,在工伤认定个人申请书中,需要写明申请人、公司的基本信息,写清请求事项并阐述清楚事实和理由,另外,需要注意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的有效时间是1年内,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