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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起诉离婚不离了还用撤诉吗
释义
    一、起诉离婚不离了还用撤诉吗
    起诉离婚不离了要撤诉。起诉离婚之后,在法院判决宣告之前,都是可以撤诉的,但是是否准予撤诉,是由法院裁定的。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对于离婚案件的撤诉还有比较特殊的规定,民诉法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也就是说,对于离婚案件,原告想要撤诉,直接向法院申请即可,但是,在撤诉之后,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出现,要经过六个月之后原告才能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二、起诉离婚的流程
    起诉离婚的流程: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三、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
    ?法律网提醒您,起诉离婚需要的费用,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第三十三条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4]《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一十三条
    [5]《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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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3:1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