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不离了还用撤诉吗 |
释义 | 一、起诉离婚不离了还用撤诉吗 起诉离婚不离了要撤诉。起诉离婚之后,在法院判决宣告之前,都是可以撤诉的,但是是否准予撤诉,是由法院裁定的。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对于离婚案件的撤诉还有比较特殊的规定,民诉法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也就是说,对于离婚案件,原告想要撤诉,直接向法院申请即可,但是,在撤诉之后,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出现,要经过六个月之后原告才能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二、起诉离婚的流程 起诉离婚的流程: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三、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 ?法律网提醒您,起诉离婚需要的费用,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第三十三条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4]《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一十三条 [5]《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十三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