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个人需要对方什么信息 |
释义 | 一、起诉个人需要对方什么信息 起诉个人需要对方的身份信息,知道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即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的,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起诉状中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法院起诉的诉讼时效期是多久 法院起诉的诉讼时效期是3年,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犯时开始计算。如果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条件 1.原告是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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