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无效之诉和离婚之诉的区别有什么 |
释义 | 一、婚姻无效之诉和离婚之诉的区别有什么 婚姻无效之诉和离婚之诉的区别有以下几点: 1.两者的行为性质不同。离婚与无效婚姻虽然都是解除男女之间的关系,但两者有本质区别; 2.两者产生的原因不同。法律网提醒您,离婚的原因发生于婚姻关系成立之后,是由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无效婚姻产生的原因在于违反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违法行为已经作为既成的事实发生; 3.两者的行为效力和实效不同; 4.提起诉讼的权利人不同。 二、诉讼离婚的审理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诉讼离婚的审理程序具体是以下几点: 1.开庭审理前,书记员核实到庭人数,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告知诉讼权利义务。 2.进行法庭调查。 3.法庭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4.宣告判决。 ![]() 三、无效婚姻如何诉讼 民法典规定,无效的婚姻自始至终无效,因婚姻无效产生财产分割等的纠纷时,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起诉时要提交起诉书、证据等材料。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未到法定婚龄”不是指结婚时未到法定婚龄,而是指在当事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时仍未到法定婚龄。婚姻当事人任何一方的年龄未达法定婚龄的,婚姻皆无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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