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罚中的主刑和附加刑分别是什么 |
释义 | 一、刑罚中的主刑和附加刑分别是什么 刑罚中的主刑和附加刑分别是: 1.主刑的种类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2.附加刑的种类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法律网提醒您,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二、 刑法规定的主刑有什么特点 刑法规定的主刑的特点有: 1.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 2.一个罪只能适用一个主刑,不能同时适用两个主刑。 三、刑罚中的不同主刑期限一般是多久 刑罚中的不同主刑期限一般是: 1.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不超过3年。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2.拘役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能超过1年。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 3.有期徒刑期限一般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不超过20年。 4.无期徒刑一般不能少于十三年。 5.死刑包括立即执行和缓期2年执行两种情况。对犯罪时不满18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即使罪行极其严重,也不适用死刑。死刑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基层人民法院不得判处被告人死刑。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在死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