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经营罪共同犯罪罚金应该怎么分配 |
释义 | 一、非法经营罪共同犯罪罚金应该怎么分配 非法经营罪共同犯罪罚金的分配如下: 非法经营罪共同犯罪中的罚金是针对每一个人进行的判决,所以需要根据具体案情予以确定,可以单处或者在主刑外附加判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二、非法经营构成犯罪标准 非法经营构成犯罪标准: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5万元以上或非法所得1万元以上; 2.单位非法经营数额50万元以上或非法所得10万元以上; 3.虽然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同种非法经营行为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进行同种非法经营行为的。 法律网提醒您,《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三、非法经营罪的行为方式 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 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证件; 3.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4.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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