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确权后可以买卖吗 |
释义 |
一、房产确权后可以买卖吗 房屋确权是保障房屋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它是唯一完全的物权。同时,也是房地产权属登记、权属变更、转让、评估、抵押、中介服务等的产权、产籍的管理的法定依据。《物权法》第33条规定: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房屋产权登记,是物权公示的一种形式。房屋权属证书只是一种权利的证明,而不是权利本身,登记行为并创设权利。登记机关对房屋权属进行登记发证,只是对权利内容的一种书面记载,产生公示和公信的效力。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是对生产劳动的目的,对象,手段,方法和结果的支配力量,它是一种财产权,所以又称财产所有权。所有权是物权中最重要也最完全的一种权利,具有排他性、绝对性、永续性三个特征,具体内容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等四项权利。因此,房屋确权后可以进行买卖。 二、房屋买卖合同管辖法院是哪个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一般来说,房产买卖纠纷诉讼应由该房屋所在地的基层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九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在房产交易中,作为当事人一定要弄清楚产权在谁的手中,这样才能在后续的房产交易中避免出现产权纠纷,能够顺利进行产权变更和转移,最好完成交易。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有关房产确权后可以买卖吗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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