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规章制度的合法条件 |
释义 | 一、制度内容合法 劳动规章制度的内容,不仅应该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还应该合理公平、符合社会道德,否则将会被视为内容不合法。 用人单位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必须注意不能低于法律对于劳动者保护的最低标准,尤其要重视劳动基准法对劳动者保护的一些强制性规定、避免出现抵触的情形。 二、制定程序合法 《劳动合同法》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1、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提出草案 依据用人单位的管理、发展需要,着重考量在哪些方面需要予以规范,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可以组织有关人员或部门共同起草,必要情况下,应聘请专业人士协助起草。 2、提请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修改 3、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审议通过 如果未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大会,则应通过适当方式,如设立意见箱,在制定规章过程中使员工有提出意见、建议的权利,并且员工的建议和意见能充分体现在规章的制定过程、文本内容中。 用人单位在制定规章制度的过程中,应注意保留职工代表大会、全体职工大会或者员工参与制定规章的证据,如在集体讨论、审议时要求职工参与并签名,保存建议信、意见书原件等。 4、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备案 根据各地方的对于劳动规章的备案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制定和修订劳动规章制度,在审议通过后,应当在15日内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备案。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之日起三十日内应当给予回复,若三十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劳动规章制度即行生效。 三、向劳动者公示 《劳动合同法》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常见的公示方法有: 1、直接将规章制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设置专门条款,让员工在劳动合同上签字确认; 2、将规章制度以手册形式发给员工,让员工在签收单上签收; 3、将规章制度放置网上,通过计算机技术记录员工的浏览记录; 4、在企业公共区域将规章制度内容全文公告,并且将规章制度的公示现场以拍照、录像的形式记录备案; 5、将规章制度发送到员工的电子邮箱,保存发信记录; 6、将规章制度作为员工的考核项目,并记录员工的考核结果; 7、组织员工学习规章制度,并保存学习记录。 四、合法公司规章制度的效力 1、可作为判案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2、可作为员工守则 《劳动法》第25条第2项规定,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87条规定,劳动法第25条第3项中的“重大损害”,应由企业内部规章来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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