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应该给付损害赔偿金条件 |
释义 |
一、离婚应该给付损害赔偿金条件 1、行为人有过错。所谓过错并非是离婚行为本身,而是导致离婚的过错行为。 2、有损害事实。即因上述过错行为给配偶方造成财产损害、人身损害和精神损害。 3、过错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即过错行为导致了损害事实的发生。这种因果关系是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的前提和基础。 4、离婚的发生且损害赔偿请求权人无过错。离婚无过错损害赔偿的请求主体是无过错方。因为无过错方是受害人,他(她)对分割人即过错方因过错给自己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当然有权主张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过错行为包括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等。 二、离婚补偿款不给怎么办 1、若双方是通过协议离婚的,则当事人有权根据离婚协议的内容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另一方支付补偿款,判决生效后,若对方仍拒不执行的,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若双方是通过诉讼离婚的,则当事人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一条规定,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三、离婚损害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有其他重大过错。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提出请求离婚赔偿,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进行。如果原告不提出,视为其对这一权利的放弃,以后也丧失了请求赔偿的权利。如果有过错的一方是原告,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无过错的一方为被告,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没有提起离婚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在一审时如果没提出,在二审时才提出来,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对于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可以另行提起离婚赔偿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离婚应该给付损害赔偿金条件是什么?必须是符合行为人有过错,有损害事实,离婚的发生且损害赔偿请求权人无过错的条件才可以申请离婚损害赔偿金。大家想要了解更多知识的,可以随时到法律网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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