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买卖合同预交定金范本 |
释义 |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预交定金范本 甲方(卖方): 住所: 邮编 :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预购方): 住所: 邮编: 证件名称: 证号: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 》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预订《》幢层室(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已领取该房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证书号:),并经测绘机构预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该房屋定于年月日交付。 第二条 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买卖单价为人民币元,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总房价为人民币元,乙方采取方式。 第三条 乙方同意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元,作为甲、乙方双方当事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担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 第四条 甲、乙双方商定,预订期为天,乙方于年月日前到与甲方签订《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 第五条 甲方同意将发布或提供的广告、售楼书、样品所标明的房屋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作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 在本合同的第四条约定的预订期限内,除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约定的情形外,甲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乙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因面积误差处理、房屋交付、房屋质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 2、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前,由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房屋房地产权利的。 第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方未遵守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 2、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该房屋已存在的抵押、预租、查封等事实的。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年月日 乙方:(签章) 年月日 ![]() 二、商品房的种类包括哪一些 1、内销商品房,指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实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形式,经过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审批,建成后用于在境内范围(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出售的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 复式商品房是内销商品房的一种,是一种经济型房屋,在层高较高的一层楼中增建一个夹层,从而形成上下两层的楼房。 2、外销商品房,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政府外资工作主管部门的规定,通过实行土地批租形式,报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列入正式项目计划,建成后用于向境内、外出租的住宅,商业用房及其他建筑物。 三、购买商品房需要注意什么 1、确认开发商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确认开发商制定的格式条款是否公平。 3、明确约定房屋交付条件和迟延交房的违约责任。开发商迟延交房的责任主要分为迟延交房的违约金、赔偿金和购房人解除合同的权利两个层次。应当明确这些规定的具体内容。 4、明确约定抵押权的处理方式。 5、明确面积误差的处理结算办法。预售合同约定的面积一般为按图测算的面积,难免与最终实测面积有误差。为了避免日后发生纠纷,购房者应当在预售合同中约定出现面积误差后的处理方法。 6、及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后,从合同信息网上备案到购房人领取房产证、土地证,前前后后有很多法定手续需要办理。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交定金范本等相关法律知识。商品房买卖合同预交定金范本应该就缴纳定金的作用、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进行详细的约定,避免法律纠纷的产生。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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