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房人有权拒绝房东进入出租房吗 |
释义 | 一、租房人有权拒绝房东进入出租房吗 如果双方在租房协议中有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没有约定,则租房人可以要求房东在没有特殊情况时不能随意进入出租房。而所谓特殊情况,则需要由房东与租房人协调。 租房人一旦与房东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就对房屋拥有完全的使用权,房东进入出租房必须要得到租房人的许可,且租房人有权拒 绝房东进入房屋。如果房东多次进入出租房屋之中,造成租房人的物品丢失或损坏,影响了租房人的正常生活,双方可协商解除房屋租赁协议,而且房东必须做出适 当的经济赔偿。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定义】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主要内容】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最长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六条 【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对合同效力影响】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合同形式】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零八条 【出租人交付租赁物义务和适租义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 二、房东不退押金怎么办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不续签的,合同自动解除,屋内设施正常磨损承租人不必赔偿,合同解除后,押金应当退还,当然,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当然,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三、租房房东违约如何赔偿 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如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为一个月的租金,那么一旦违约,出租人就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一个月租金同样数额的违约金,作为违约赔偿。 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如房屋租赁费用每月仅为1000元,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达到了一万元,那么违约的一方可以请求降低。 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 租房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即给付房租之外的给付,即如果承租人尚拖欠出租人租金1500元,那么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是不包含在这1500元以内的。 租房违约金的处理: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赔偿约定的金额,如果协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诉讼。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损益相抵”规则,即使一方行为被认定为违约,另一方应当仅仅选择定金、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中的一种作为追究违约责任的方式,在违约金或定金“收益”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时,违约方具有补足差额的义务,因此,通过重复累加的方式,无端加重违约方的责任,违约一方大可不必理会,法院对此也是不会支持的。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租房人有权拒绝房东进入出租房吗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双方如果没有约定,则租房人可以要求房东在没有特殊情况时不能随意进入出租房。而所谓特殊情况,则需要由房东与租房人协调。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上法律网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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