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共同抵押的效力 |
释义 | 共同抵押的效力是共同抵押的重要问题。共同抵押是为担保同一债权而在数个财产上设定的抵押,但抵押权人如何就数个抵押物清偿债权,《担保法》没有明确的规定。 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根据以下不同情况而作出不同的处理:1?当事人就数个抵押物的金额有明确约定的,则根据各个抵押物应负担的金额,各自承担其担保责任。2?当事人对各抵押物没有约定负担金额的,那么各个抵押物连带地承担抵押责任。抵押权人既有权就多个抵押物同时实行数个抵押权,也可选择行使其中一项抵押权。但是在共同抵押中,不同的抵押人以数个财产为同一债权设定抵押后,抵押人又以其抵押物分别为其他债权设定抵押,抵押权人选择行使抵押权时,则会影响其他抵押权人的利益。为保护后顺序抵押权人的利益,司法实践中一般依据以下两种规则来处理:第一,是分担规则,即将抵押权人的债权分割,由数个抵押物分担。按照这种规则,共同抵押权人如果同时就各抵押标的物卖得的价款受偿时,应按各标的物的价格分担其债权额。也就是说,各个抵押物应按其价格份额分别负担其所担保的债权;第二,是代位求偿的规则。此种规则是指,共同抵押权人若就某一抵押物卖得价款全部受偿时,此抵押物上的后次序的抵押权人可以代替共同抵押权人的地位,于其他的抵押物上取得的金额,行使其抵押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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