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全监护人职责有哪些 |
释义 | 一、安全监护人职责有哪些 (一)在作业过程中必须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不得违章作业。 (二)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三)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及时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报告。 (四)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监护人,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监护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并依法律规定产生。 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人,都应设置监护人。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监护人有以下三种情况:监护人的近亲属,包括父母、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和朋友。这些人虽然与近亲属不同,没有必须担任监护人的法律上的义务,但是,有些是自愿承担监护责任的,经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同意,可以担任监护人。 如果没有上述监护人,则由社会和国家负责,由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安全监护人的基本要求是需要经过相关安全培训考核后,才能正式上岗的。对于安全监护人,除了需要进行安全的资格培训,还需要经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考核,每一个单位都要有着自己的安全培训,然后在进行统一的培训。 二、监护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的相关内容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内容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依照《民法典》的相关内容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综合上面所说的,监护人就是监护被监护的人;对于此监护人如果要进行公证的话那么是可以直接到公证部门进行办理,但前提一定要准备好自己和被监护人相关的证明材料,只要得到认可就需要依法的履行自己的责任,如果没有履行监护的权利同样也是会被撤销的。 三、爸爸作为监护人可以打孩子吗 爸爸作为监护人不可以打孩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内容规定【监护人履行职责的原则与要求】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 对于监护人来讲,要承担起属于自己的责任,对于被监护人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同时要多了解一些相关的职责,更好的照顾被监护人。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安全监护人职责有哪些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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