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信被执行人和失信自然人哪个严重 |
释义 | 一、失信被执行人和失信自然人哪个严重 失信执行人更严重,失信被执行人是指在被执行人基础上,通过手段使法院无法执行,使执行人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而被执行人实际上是有能力执行的。通常情况下,失信被执行人情节更严重。失信自然人和失信被执行人是有区别的,失信自然人是指没有履行民事义务,被判定为失信行为的自然人,这类人通常是普通民众,比如拖欠工资、拖欠贷款等。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法院依法宣告失信的被执行人,这类人通常是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比如拖欠社会保险金、拖欠税款等。 二、失信被执行人什么后果 失信被执行人后果如下: 1.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 2.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 3.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法律网提醒您,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4.还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其高消费。 三、纳入失信人员名单的条件 纳入失信人员名单的条件如下: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法院失信人员可以恢复征信的时间: 1.失信人员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常情况下期限为两年; 2.如果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3.如果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也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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