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法庭辩论的意义与作用 法庭辩论的意义与作用:法庭辩论是指在庭审过程中,各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就案件事实和证据情况,阐明自己的意见,反驳对方意见的诉讼活动。 法庭辩论阶段是审判程序的重要阶段,其主要任务是组织当事人对法庭调查的事实、证据提出自己的看法,陈述自己的意见,以便于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 二、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的顺序 法庭调查顺序: 1.当事人陈述; 2.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3.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4.宣读鉴定结论; 5.宣读勘验笔录。 法律网提醒您,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证据,而且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法庭调查完结之后,是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3.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后,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三、法庭辩论注意事项有哪些 1.法庭辩论时,合议庭成员不得对案件性质、是非责任发表意见, 2. 不得与任何一方当事人进行辩论。 3.法庭辩论时,当事人又提出新的事实和证据,审判长可视情况宣布中止辩论,恢复法庭调查。 4.审判长根据辩论情况征询各方当事人,如无补充意见,宣布辩论结束。 5.审判长按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要求各方陈述最后意见。 法庭辩论是庭审过程中的重要一环,但并不是所有庭审都有法庭辩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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