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仲裁的一般特点 |
释义 | 一、仲裁的特点有什么 仲裁的特点如下:1、自愿性;2、专业性;3、灵活性;4、保密性;5、快捷性;6、经济性;7、独立性;8、国际性。 二、仲裁要多久时间 普通仲裁一般一个月左右,最长不超过65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加上审理立案的五天时限,仲裁庭对劳动争议的案件必须在50天(最长65天)内裁决。 三、仲裁处理的一般程序是怎样的? 1、一方当事人向待定的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 2、委员会于收到申请书后5日内决定立案或不立案; 3、立案后在规定期限内将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送申请人,并将仲裁申请书副本和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送达被申请人; 4、被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答辩,双方按名册待定仲裁员。普通程序审理时由三名仲裁员组成,双方各选一名,仲裁委员会指定一名任首席仲裁员;案情简单、争议标的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一名仲裁员审理; 5、开庭:庭审调查质证、辩论、提议调解; 6、制作调解书或调解不成时制作裁决书; 7、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执行。 与司法审判的两审终审制不同,仲裁裁决是一裁终局的。 通过阅读上文,相信您对仲裁的一般特点的法律知识已经了解的十分清楚了。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仲裁的一般特点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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