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铺租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
释义 |
一、商铺租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必须订立正式的租赁合同,所谓正式的租赁合同就是经工商备案认可的租赁合同,你可以到当地工商部门购买,必须要求出租方出示房屋产权证书原件和身分方证件。如系共有产权的,需共有人一起签字方可生效。 2、在订立合同时,除租金外还必须明确其他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如房屋租赁税金,物业管理费,修缮费用等。如所租商铺需经装修后方可使用的,需明确装修的范围。 3、如商铺所有权人在租赁期间出售或抵押商铺的,须在合同中明确应保证承租人继续租赁的权利,否则出租方需赔偿损失。应在合同中明确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他人。 4、订立合同时,所有权人和共有人需同时到场签字并盖章,不可由他人代替。 二、商铺租赁违约如何赔偿 1、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收取承租人支付的租金,如果承租人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迟付或不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依合同法的规定,要求出租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支付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损失。 2、要求承租人按合同约定的方式使用出租物,并可对承租人使用租赁物进行监督和检查,如果因承租人的原因致租赁物损失、毁灭,承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3、合同终止时及时收回租赁物,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时,对出租物按合同约定的内容检查验收,符合规定的条件,按时收回租赁。 4、解除合同。出租人在监督检查承租人使用出租物时发现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使用出租物,造成出租人损失,出租人可以依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5、要求恢复原状。承租人未征得出租人同意,擅自改善或者增设他物,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出租物原状。 法律依据: 《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三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二百一十四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解答的有关商铺租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的问题。商铺租赁之后不能对商铺进行破坏,要积极履行租赁合同,按时缴纳租金。对于不履行合同的违约方来说,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如果您对商铺有任何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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