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如何申请 |
释义 |
一、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条件是什么 诉讼前的财产保全应具备两个条件: 1、必须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驳回申请。 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保证将来作出的判决能够得到有效执行,人民法院应当事人申请或者主动依职权,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标的物采取强制保护措施的诉讼保障活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基于国家赔偿的压力,一般不会主动地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当事人申请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只有一个条件,即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对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是否需要提供担保,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若法院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而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那么人民法院将驳回申请人的申请。 二、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如何申请 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如果是仲裁过程中,可以向仲裁委递交申请,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法院。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三、申请财产保全需要多久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因此,由上可知,财产保全的期限一般情况下是三十日内,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之后,必须在一个月内提起诉讼,否则人民法院会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如何申请”等相关法律知识。法院在收到原告的申请材料后,一般会在48小时内裁定是否受理,如果不符合条件的话,会予以驳回。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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