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领延迟的构成要件 |
释义 | 一、受领延迟的构成要件 受领延迟的构成要件如下: 1.须有债权存在。 2.须债务人的履行需要债权人的协助。 3.须债务已达履行期。 4.须债务人已经实行或提出履行。 5.债权人不为或不能受领。 6.债权人的迟延受领无正当理由。 二、受领迟延的法律后果 1.债务人不能免除履行义务,债权人受领迟延的,债务并不消灭,债权人仍可随时请求履行。 2.债务人减轻责任,在债权人迟延中,债务人仅就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负责任。即仅须尽一般人的注意义务,而无须处理与自己事务相同的注意义务或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二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义务人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三、受领迟延是什么 所谓受领迟延,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提出的给付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或不能受领,或没有按照约定给予协助,致使债务人无法履行。法律网提醒您,债权人受领迟延应承担如下责任:因债权人受领迟延使债务人增加的履行费用(包括保管标的物的必要费用),应由债权人负担;在受领迟延期间,如是货币之债,债务人无须支付利息;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向提存机关进行提存以消灭债务,提存费用也由债权人负担;在受领迟延期间,标的物意外毁损、灭失的风险,也应当由债权人承担。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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