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妨碍执行公务罪的要件 |
释义 | 一、妨碍执行公务罪的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其中,国家的正常管理活动是其主要客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人身权利是其随机客体。 本罪侵害的对象,是依法正在执行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形: (1)以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2)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执行代表职务。 (3)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4)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造成严重后果的。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对方是正依法执行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而故意对其实施暴力或者威胁,便其不能执行职务。行为人的动机,往往多种多样。比如:事关行为人的利益;为了维护他人;与该工作人员有私怨,乘机发泄,进行报复;等等。 但动机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可作为情节在量刑时考虑。但是,如果行为人不知对方是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而加以阻挠的,不构成犯罪。 二、碍公务罪如何处罚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1、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2、妨碍公务罪最高刑罚是3年有期徒刑。 3、过失致人死亡最高刑罚是7年有期徒刑。 不过如果情节特别的轻微,最多也就是拘留、罚款而已。 三、妨害公务罪案件庭审程序 1、宣读第一审判决书; 2、法庭调查重点围绕对第一审判决提出异议的事实、证据以及提交的新证据等进行; 3、对同案审理案件中未上诉的被告人,未被申请出庭或者法院认为没有必要到庭的,可以不再传唤到庭; 4、被告人犯有数罪的案件,对其中事实清楚且无异议的犯罪,可以不在庭审时审理。诈骗罪构成要件以及量刑定罪标准。 以上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妨碍执行公务罪的要件的内容,想要认定妨碍执行公务罪,就需要提前对妨碍执行公务罪的构成要件进行一定的了解,对于妨碍执行公务罪是会依法进行处罚的,若您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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