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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之后女方户口不迁走怎么办
释义
    一、离婚之后女方户口不迁走怎么办
    离婚之后女方户口不迁走可以由户主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户口迁移需要本人办理吗
    户口迁移不一定需要本人办理。法律网提醒您,因工作分配、工作调动、升学等户口迁移理由迁移户口,父母投靠子女迁移户口,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买房户口迁移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三、户口迁移办理流程
    1.去要落入户口的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准迁证明;带户口迁出人、拟迁入户口户主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
    2.去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开户口迁出证明;
    3.回到落入地派出所户籍室落户即可。
    需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有效证件和迁移落户原因证明(如就业、就学、结婚、调动 等)、亲属关系证明、房产证等手续。户口迁移,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一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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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1:5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