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宅基地房产证怎么补 |
释义 |
一、宅基地房产证怎么补 要补办农村宅基地房产证的,需要向房屋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且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书面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原登记机构出具的已领证说明原件(登记部门可以确认申请人已领取证书的除外); 4、已设定他项权利或预告登记的,应出具权利人提供同意办理遗失登记的书面证明原件; 5、刊登《证书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 6、登记部门提供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申请人确认)。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污损、破损的,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换发。符合换发条件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换发,并收回原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 不动产登记机构补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应当将补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并在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上注明“补发”字样。 二、宅基地纠纷确权可以通过什么方式 1、由宅基地的使用权人,也就是现在在使用宅基地的人,领取由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这个是一家的一个宅基地只能填写一份,这就意味着,如果有两个以上宅基地的农民只能确权一处宅基地。 2、村民使用的宅基地还要当地村委会或者镇政府出具土地来源的证明,比如宅基地的审批手续,房屋的规划许可证等手续。 3、当地的国土部门根据农民的申请,对农民自有的宅基地范围、界线、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村里最近常见的测量队,他们主要负责对农民的宅基地界定位置。 4、测量过程中,还要组织这块地的相邻地块的农民一起去现场指认各自界限,并且在双方都认可的界限、界址点共同签名盖章。 5、测量完毕,经土地主管部门审核,认为界限清楚没有争议的进行公告。并写明如谁对这块宅基地有异议的要在多久提出。 6、经过公告,而且没有人提出异议的宅基地,在公告期满后,由当地县政府签发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至此,农民才算是拿到了宅基地使用权证,这块宅基地才能算是农民所有的。 三、安置房能办理房产证吗 1、安置房是能够办理房产证的,在这里咱们要明白啥是安置房,进而明确房产证的具体。 2、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顿所建的房子。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因素进行拆迁,而安顿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子。安顿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含征拆迁房子的农户。 3、房产证一种是政府分配的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房产属自个,但五年内不得上市,五年后可办理房产证; 4、另一种是房产开发公司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与一般商品房没有差异,可自由上市,能够依照程序办理房产证。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宅基地房产证怎么补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要补办农村宅基地房产证的,需要向房屋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且提交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上法律网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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