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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残疾评定要去医院怎么做
释义
    一、残疾评定要去医院怎么做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劳动能力鉴定也称劳动鉴定,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工作中因种种原因造成劳动能力不同程度的损害,致使劳动者在部分、大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有关部门在医学方面对其做出的鉴别和评定。通常情况下,我国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只负责因工伤或因病而导致的劳动能力鉴定问题。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二、怎么写工伤鉴定申请书
    病、伤、职工医疗终结后确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由职工提出申请,企业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表》,经企业劳动鉴定机构审定提出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每月10日前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经初审,劳动能力鉴定材料齐全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随机抽取有关医疗专家组成专家组,对病伤职工进行鉴定。单位要派专人按照劳鉴办公室指定的时间、地点负责组织职工到场鉴定。
    申请人如实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表》,并提供如下材料:
    1、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劳动鉴定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据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复印或复制的病历(或病历摘要),与病情有关的检查报告、化验单据等资料。
    2、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
    提交工伤认定结论、《工伤证》和工伤职工选定的工伤医疗机构出据的诊断证明及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复印或复制的病历及检查报告等资料。
    3、因患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
    提供市卫生局批准承担职业病诊断工作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书,以及职工工伤认定表、就诊病历、检查报告等资料。
    通过上面这篇文章,小编给大家分析了可以在医院做工伤鉴定吗这个问题。做工伤鉴定,要到当地的劳动能力委员会提出申请,在医院是不能办理的。职工可以在医疗期内任何时间提出鉴定申请,一般情况是等伤情稳定后,需要准备的申请材料包括医院的诊断书、劳动合同等。
       三、伤残鉴定一般需要什么材料
    伤残鉴定分两种,一种是司法鉴定。一种是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的伤残等级鉴定,二者分别针对不同的部门。
    司法鉴定主要是针对公安或法院审理用。这一块带上相关病历去,交钱就能做。
    劳鉴委做出的伤残等级鉴定主要针对工伤这一块。
    《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的配套法律法规对工伤赔付做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到劳鉴委做伤残等级鉴定的前提是拿到认定工伤决定书。
    如果没认定为工伤的话,一般是不受理伤残等级鉴定的。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残疾评定要去医院怎么做的全部内容。通过阅读上文,我们可以了解到,如果需要做伤残鉴定,大家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评定就可以了。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
    
    引用法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2]《工伤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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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30 2:3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