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长春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该怎样 |
释义 | 一、长春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该怎样 长春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如需提前全部结清贷款或者部分还款,应前往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芳草街1177号,芳草街与南四环交汇)进行相关业务办理。业务办理流程如下: (一)贷款银行为工-行、建-行、农-行的还款职工,前往中心一楼相应的贷款银行窗口办理提前还款审核并打印《长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贷款银行为中国银行、光大、交-行、吉林银行、中-信、浦-发、民生、兴业、华夏银行的还款职工,前往中心二楼贷款窗口(17号、18号)办理提前还款审核并打印《审批表》。 (二)还款职工持《审批表》到贷款银行的指定网点进行还款; (三)柜面还款完毕后,还款职工持身份证、《审批表》及银行还款记账回单到中心三楼会计处(312室)进行入账处理,并打印《贷款提前还款入账凭证》; (四)贷款全部结清的还款职工持《贷款提前还款入账凭证》到二楼贷款窗口(17号、18号)打印《结清证明》后,持《结清证明》到贷款银行办理取证、换证等事宜。 部分还款职工可到贷款银行窗口打印新还款计划,了解日后每月应还本息额。 二、公积金可以自己缴纳吗 不可以自己缴纳。(一)根据我国公积金中心的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个人是无法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当然也无法办理住房公积金,而是必须由单位来进行设立和缴纳,而且交公积金的话是必须有单位财务的公章才行。住房公积金应该是由和员工确立劳动关系的单位,从员工的工资中扣除一部分金额进行代扣代缴的,也可以简单的理解为,职工和哪家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那家单位就需要统一为职工建立并缴存住房公积金,而职工个人是无法办理的。(二)公司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时候,是需要准备如下材料的: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设立登记表以及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三)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由所在单位在发放工资的时候进行代扣的,并且要加上单位为职工缴纳的部分,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缴纳,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住房公积金专户”。住房公积金的存款利率是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来执行的。(四)而有的职工在离职之后,为了享受贷款了利率的优惠想要自己交公积金,其实,原则上来说个人是不能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但是假如你可以找到挂靠单位,自己缴纳也是可以的,只不过你需要承担所有的公积金费用,然后让该单位帮你缴纳,这也是很多人通常采用的一个方法。 三、公积金贷款怎么贷 (一)初审。那是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的额度、贷款的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二)评估。需要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三)审核。有关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某某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四)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持《某某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加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加保险或者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者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五)签订借款合同。 综上所诉,长春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应前往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相关业务办理。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长春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该怎样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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