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 |
释义 |
一、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按照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别核算,不得互相挤占。 (1)个人账户,用于支付门诊费用、住院费用中个人自付部分以及在定点药店购物费用。 (2)统筹基金,用于支付住院医疗和部分门诊大病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有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从个人账户中支付或由个人自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主要从统筹基金中支付。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待遇标准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主要补助参合农民的大额医疗费用或者住院医疗费用。各县(市)根据筹资总额,结合当地实际,科学合理地确定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支付范围、支付标准和额度。 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只建立统筹基金,不建立个人账户,基金主要用于住院医疗和部分门诊大病费用。基金支付比例原则上低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高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一般可以达到50%至60%左右。 二、基本医疗保险包括什么 基本医疗保险也叫社会保险,目前,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包括门、急诊,住院,大额医疗互助。 其中门、急诊和住院的报销是在扣除了免赔额以后按百分比报销的。大额医疗互助是指当参保人员因疾病或其他原因所引起的大大超出我们个人所能承受的医疗支付能力的时候,由社会团体资助,当然这部分也有我们平时所缴纳社保的付出。 基本医疗保险以低水平、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社会化服务为基本原则,主要通过建立国家、雇主、家庭和个人责任明确、合理分担的多渠道筹资机制,实行基本医疗保障基金和个人共同分担的医疗费用共付机制,实现社会互助共济,满足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需求。 三、基本医疗保险如何办理 1、需要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从贵阳市转出的,可在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的同时打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一并交至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即可。需要注意的是,按照目前政策,医疗保险转移只将缴费年限、待遇享受年限等信息转移至新参保地,并不转移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基金。 如果社会保障卡(医保卡)中还有余额可以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保中心)结算或在贵阳市本地药店购买药品。 2、需要将外地基本医疗保险转移至贵阳市的,如果已经在贵阳市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可持原参保地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相应社保机构灵活就业人员服务窗口办理。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的相关内容,老百姓应该积极响应国家的相关号召,积极主动地购买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这样在我们生病时可以更好地申请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报销,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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