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犯名誉权的处罚是什么? |
释义 | 侵犯名誉权的处罚是什么? 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口头的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 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 如果侵权人拒不执行,则: 1、由人民法院在相关报刊上予以公告,所支付费用有侵权人承担。 2、人民法院给予罚款、拘留等处罚。 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财产部分。 4、给付延迟履行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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