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自愿解散的事由有哪些 |
释义 | 一、公司自愿解散的事由有哪些 公司自愿解散的事由有: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二、法院判决解散公司后如何处理 法律网提醒您,公司被法院判决解散后处理的方式: 1.由公司成立清算组,公司不成立的,由法院依法组成清算组, 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3.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4.并对公司债权债务进行清算, 5.清算结束后,依法申请注销公司。 三、解散公司需要多少股权比例 解散公司需要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权。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下,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提起解散公司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一条第一款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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