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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哪几个
释义
    一、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哪几个
    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军事机关。
    国家权力机关是指代表统治阶级行使统治权力的机关。在实行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原则的国家中,议会是唯一的立法机关。议会与行使行政权的总统和行使司法权的法院处于制约与平衡的地位。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的区别
    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在概念、职权、活动方式、能动性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
    1.国家权力机关,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代表统治阶级集中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它们负责制定和执行国家法律,并集中统一掌握和行使国家权力。与此不同,行政机关是国家按照宪法和相关组织法规定设立的,依法享有并行使国家行政权,负责对国家各项行政事务进行组织、管理、监督和指挥的国家机关。行政机关负责执行国家权力机关通过的法律,并管理国家的行政事务。
    2.在任务和职权上,国家权力机关的任务是集中行使国家权力,制定和实施法律,监督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的工作,以维护人民的权利和利益。而行政机关的任务则是执行国家的法律,管理国家的行政事务,确保国家的正常运转。
    3.在活动方式和能动性上,国家权力机关的活动方式主要是集体的、会议的,其决策需要经过充分的讨论和表决。而行政机关的活动方式则更为灵活,可以采取各种措施和手段来执行和管理国家的行政事务。
    
    三、国家权力机关对行政机关的监督方式
    国家权力机关对行政机关的监督方式有三种:法律监督、工作监督、人事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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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10:2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