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土地转让协议无效的情形 |
释义 | 一、农村土地转让协议无效的情形 (一)违背承包方意愿的强制签订合同,无效;需要确保承租意愿是真实的。比如未与承包方沟通擅自越权代签订的合同无效(走法院也会认定为无效合同) (二)依法应经发包方同意而未经同意的;需要确保出租意愿是真实意愿,未经发包方同意同样合同无效。 (三)不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人之间互换土地承包经营权的; 如果是土地互换或置换,那么需要确保置换双方在同一集体内,因为互换只能限定在同一集体内才符合法律规定。 (四)越权发包土地的; (五)未按规定承包年限发包土地的; 签订的成本合同年限超过土地承包期限的,目前土地承包期限是耕地30年,草地30-50年,林地30-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签订承包合同期限,均以第二轮(98年)开始计算,耕地30年,草地不超过50年,林地不超过70年。超过这个时间期限部分合同无效。 (六)以及其他违反国家强制性的法律法规 二、农村土地有哪些特征 (一)农村村民实行一户一宅制。即每户农村村民只能在一个地方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的宅基地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我国地域辽阔,人们的生活习惯和自然环境差异很大,各地对住宅的要求也各不相同,对宅基地的面积也相差较大,无法制定全国统一的标准。 (二)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建设住宅只能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区的土地。 (三)农村村民建住宅,由县级人民政府审批。但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要公开、公平和公正。 三、农村土地有继承权吗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的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农村的土地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所有权是村集体,而农民只有农村土地的使用权。根据《民法典》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所以农村的土地不能算作遗产,不能被继承。 虽然农村的土地不能被继承,但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被继承。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农村土地转让协议无效的情形的法律知识。通过本文内容介绍可知如果所签订的土地转让协议是违背意愿的,那么这是肯定无效的,另外,如果未经同意发包或者是越权发包等情况,转让协议也无效,因此,在签订土地转让协议前要了解清楚这些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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