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征用土地赔偿标准 |
释义 | 一、农村征用土地赔偿标准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1、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3、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4、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 二、怎么处理农村征地补偿纠纷 法律处理方式主要有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复议裁决、民事诉讼、征地补偿协调、裁决等方式,根据个案的不同特点应当启动不同的法律程序。 1、征地纠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行政复议的最大特点是可以跳出某个区域,如对某省国土资源厅的行为不服则可以向国土资源部申请复议,如果在承办案件过程中担心某地方存在地方保护,则应该选择这样的救济途径。 2、征地纠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向人民法院起诉,有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裁定的司法程序。即通常我们所说的“民告官”,这是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制度。 3、征地纠纷中的民事诉讼。 在征地纠纷中,大多数进行的诉讼属于行政诉讼,民事诉讼时为数不多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程序都要走行政诉讼,有时候也可以走民事诉讼的程序,如对于非法占地的行为,从民事角度考虑我们可以起诉民事侵权,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恢复原状。对于已经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如果该协议签订过程中存在胁迫等手段,则从民事诉讼的角度起诉撤销该协议。总而言之办案子要开动脑筋不能死盯住行政诉讼,如果民事诉讼对我们更有利的话,则就应该设法走民事诉讼的程序。在征地纠纷中常发生的民事纠纷有:征地补偿协议纠纷;土地侵权纠纷;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4、征地补偿协调裁决。 征地补偿裁决也可以称之为征地补偿协调与裁决,是指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这是国家为减少、解决征地纠纷而推行的制度。机制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协调,而是裁决,协调是裁决的前置,未经协调的不能进入裁决。 三、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二〇〇年月日 甲方: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为保证市区项目的顺利进行,为维护被征地农村村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订立如下条款,以供双方遵守。 一、征用土地的位置及范围 征用的土地位于市区,四至范围:南至,西至,北至,东至,具体位置和面积以土地部门实际测量为准。 二、征用土地的面积 该项目征用所有土地的面积约为亩,以实际勘测为准。 三、征地补偿标准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给付乙方征地补偿费万元/亩,具体分配标准包括以下三项: 1、所有土地补偿综合地价每亩万元(土地补偿费万元,安置补偿费万元)。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共计每亩万元(含青苗,看护房)。 3、根据相关政策,农民保障、保险万元(详见保障、保险分配方案)。 四、地上附着物费用 1、各类林木、葡萄树、小井、大棚、温室、立壕、牛舍、鸡舍、猪舍等其它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参照上级规定执行,该补偿费由甲方另行支付。 2、机电井、变压器台按有关政策由甲方另行补偿。 五、征地补偿费的金额及支付期限 1、征地补偿费的总金额以实际占地面积,最终核定的金额为准。 2、甲方取得国有土地征用手续30天内向乙方全额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 六、被征土地的交付期限及方式 乙方应在收到本协议以上第五条第2项约定的款项之日起30日内,将被征土地交付甲方。 七、违约责任 1、如甲方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手续后未将征地补偿费存储至白塔街道办事处指定的帐户,致使乙方无法按约定期限取得征地补偿费,由甲方应按土地补偿费总金额的10%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2、如乙方逾期未能交付土地,则应按征地补偿费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八、其它约定 1、如国家土地补偿政策调整,按国家新政策执行。 2、乙方就征地村民同意,经村民代表同意形成的书面决议应交甲方一份留存(作为本协议附件)。 3、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一式八份,双方各执二份,市区和规划和国土资源分局备案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5、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 甲方: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二〇一年月日 以上便是由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农村征用土地赔偿标准是什么的内容。根据政策规定,土地补偿,依据土地用途、土地面积等因素而定。若您还有此方面的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在线律师会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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