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要工资必须去劳动监察大队吗 |
释义 | 一、要工资必须去劳动监察大队吗 作为劳动者被拖欠时,首先要确认是什么原因不发工资,是无故拖欠工资还是说是因为给公司造成重大失误,而进行赔偿损失代扣工资导致公司不发放工资,如果是无故拖欠工资,是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维权的,但是要提供相应的证据。 以拖欠工资较为严重的建设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维权为例,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农民工应与雇用农民工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如不签订合同应注意保留其它证据。许多雇用农民工的单位并不与其签订合同,农民工应保留工资条、工作证、上岗证、工作记录、出勤记录等可以证明自己与用工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物品,都可以作为证据。 2、农民工应清楚用人单位的名称或其负责人的名字。有些农民工讨薪,甚至都不清楚用人单位的名称或其负责人是谁。 3、农民工在平时应注意保留与工资相关的证据。纸质证据一定要注意留存。如果是口头协议,最好能录音作为证据保留。 4、农民工或班组的工资最好由用工单位盖章确认。如果用工方不能及时支付工资,农民工应要求用工方立下欠条等证据,要注意欠条的规范,最好在欠条中注明欠款为工资并盖章确认,方便进行劳动维权。 二、关于劳动者被拖欠工资相应的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上述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要工资必须去劳动监察大队吗”的相关内容。当劳动者出现被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时,需要劳动者判断是无故拖欠还是出现给公司造成重大失误,而进行赔偿损失代扣工资导致公司不发放工资,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法律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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