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假释期满构成累犯吗 |
释义 |
一、假释期满构成累犯吗 根据《刑法》规定,假释期满视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 ![]() 根据《刑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 假释期满视为刑罚执行完毕,因此判断假释期满犯罪构不构成累犯,主要看是不是在刑罚执行期满后一定期限内再犯新罪,也就是要看符不符合累犯的规定。 二、累犯的构成 一般累犯: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特别累犯:根据《刑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三、假释期内犯心醉构成累犯吗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 《刑法》第八十六条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第七十一条 【判决宣告后又犯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第七十条 【判决宣告后发现漏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假释期满,且在假释期间内没有违反相关规定,那么假释期满视为原判刑罚执行完毕。在原判刑罚执行完毕后一定期限内再犯新罪的,会构成累犯,当然特殊累犯不受期限限制。法律网小编的介绍就到这里,如果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来咨询法律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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