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利取得的程序 |
释义 | 一、专利取得的程序 专利取得的程序如下: 1. 向国家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2. 按照规定提交申请材料; 3. 受理后进行初步审查; 4. 初步审查后即行公布; 5. 根据申请人的请求进行实质审查; 6. 实质审查通过后,授权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 二、专利申请驳回复审期限 专利申请驳回复审期限为三个月。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专利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发明专利申请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进行修改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仍然认为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予以驳回。 第四十一条规定,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复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 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有哪些 根据现行专利法,专利侵权行为的具体形态可分为: 1.未经许可实施他人专利行为。 2.假冒他人专利行为。这类专利侵权行为是指侵害专利权人的标记权。 3.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 4.除法律明确规定之外,在理论上和实践中还存在两种侵权行为:过失假冒和反向假冒。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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