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质保合同应该怎么写? |
释义 | 一、工程质保合同应该怎么写 工程质保协议应该写明下列内容: 1.首先写明发包人和承包人分别是谁。 2.写明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3.写明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4.写明质量保修责任。 5.写明质量保修金的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一般不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3%,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百分之多少。 6.写明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7.确认无误双方签字盖章并写明合同签订日期。 二、工程质保合同的生效要件 工程质保合同的生效要件是: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缔约能力,才能成为合格的合同主体。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应当真实反映其内心的意思。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主要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合同的内容合法,即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及其指向的对象即标的等,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二是合同的目的合法,即当事人缔约的原因合法,并且是直接的内心原因合法,不存在以合法的方式达到非法目的等规避法律的事实。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生效必须具备的形式要件 法律网提醒您,所谓形式要件,是指法律、行政法规对合同形式上的要求,形式要件通常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但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将其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时,便成为合同生效的要件之一,不具备这些形式要件,合同不能生效。 ![]() 三、工程合同一定要留质保金吗 不是必须约定质保金。在合同中都会约定质保金的金额,用做保证与保修。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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