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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伤残鉴定保险公司人来吗
释义
    一、伤残鉴定保险公司人来吗
    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伤残鉴定保险公司必须到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二十八条 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只要鉴定机构有资质就是合法的,法院也是采信的。
    因此,可以到保险公司指定的鉴定机构去鉴定,也可以自行到其他机构鉴定,只要委托的鉴定机构有资质就可以。
    
    二、伤残鉴定费用保险公司出还是个人出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保险人、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的规定,为了确定伤残程度进行鉴定,所支付的鉴定费是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依法应由被告保险公司全部承担。
    三、伤残鉴定费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伤残鉴定费的赔偿标准就是伤残鉴定机构收取的费用,鉴定机构是合法的专业鉴定机构。对于鉴定费,赔偿时需要保存鉴定费的票据,同时还应当与鉴定结论进行对照。
    对于伤残鉴定,受害人最好是和致害人一起申请合法的专业机构进行鉴定,如果是单方面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鉴定结论是属于证据之一。如果致害方不认可鉴定结论,是可以申请法院重新鉴定的。如果重新鉴定与原鉴定不符或不存在伤残情况,法院是可能不支持赔偿鉴定费用的。
    当事人申请伤残鉴定不构成伤残是支出的费用是可以要求赔偿并得到支持的。因为,在没有专业鉴定知识情况下,除了划伤、碰伤等轻微伤害外,一般普通人不能够认知的是否可能构成伤残的情形。通过鉴定不构成伤残,也是免除保险共公司相应赔偿义务的需要。但如果第一次鉴定不构成,反复进行鉴定,超出一次的鉴定费用是不应该由保险公司承担的。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伤残鉴定保险公司人来吗的相关内容。在做伤残鉴定的时候,最好能叫上保险公司的人一起去,而且要选择一家双方都认可的鉴定机构,这样得出来的鉴定报告才具有权威性,保险公司的人也说不出来什么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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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8:4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