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合同在民法典下多久会失效 |
释义 | 一、工程合同在民法典下多久会失效 工程合同在民法典下不会失效,只有存在无效情形、可撤销事由或附解除条件或附期限的情形时,满足一定条件的才会失去法律效力。失效的行为包括: 1.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2.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二、工程合同内容有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工程合同内容有: 1.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 2.工程范围; 3.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 4.工程质量; 5.工程造价; 6.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 7.相互协作; 8.违约责任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三、工程合同纠纷有什么 1.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 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4.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 5.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等。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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