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处罚的罚款如何交付 |
释义 | 一、行政处罚的罚款如何交付 行政处罚的罚款按照如下方式交付: 被处以罚款的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前往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银行在收受罚款后,应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适用于对多种行政违法行为的制裁。 二、行政处罚罚款和罚金的区别 法律网提醒您,行政罚款和罚金的区别如下: 1.法律性质不同。罚款属于行政处罚,而罚金则属于刑事处罚; 2.执法机关不同。罚款一般由行政执法机关决定,而罚金则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3.适用对象不同。罚款适用于违反行政法律、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一般违法分子,而罚金则适用于违反刑事法律的犯罪分子。 ![]() 三、行政处罚罚款会留下案底吗 行政处罚罚款不会留下案底。案底是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为"前科"。个人的刑事犯罪记录,存于当地或上至国家级的档案中,是自然人的历史另类表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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