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转让店合同没签可以取消吗 |
释义 | 一、转让店合同没签可以取消吗 1.在店铺转让过程中,如果合同尚未签订,一方当事人有权利反悔并取消交易。 2.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取消交易并非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提出取消的一方通常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3.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了违约金条款,那么提出取消的一方可能需要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4.这是因为单方解除合同的行为被视为违约,按照《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违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这可能包括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 二、付款未签合同的后果 在未签订购房合同的情况下支付了房款,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款。 1.房屋买卖应当通过书面合同来确立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房屋的基本信息、价款、付款方式、交付使用条件、产权登记等相关事宜。 2.如果未签订购房合同,那么买卖关系在法律上是不成立的。 3.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明确一系列主要内容。 因此,如果未签订购房合同,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款,并且不受合同约束。 ![]() 三、实际支付款项是否可退 1.在实际支付款项后,如果未签订合同,一般情况下款项是不予退还的。因为支付款项意味着已经履行了一部分合同义务,存在事实上的合同关系。 2.除非存在特殊情况或双方另有约定,否则已支付的款项通常不会退还。 3.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的规定: 即使当事人未以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订立合同,但如果从双方从事的民事行为能够推定双方有订立合同意愿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是以“其他形式”订立的合同。 因此,在实际支付款项后,如果无法证明双方没有订立合同的意愿,那么款项一般不予退还。 在店铺转让或购房过程中,你是否还遇到过其他法律问题?留言告诉我们法律网,我们会继续为你提供法律小知识和建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3]《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一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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