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清偿费用 |
释义 | 清偿费用,是指清偿所需要的必要费用。例如物品交付的费用,运送物品的费用,金钱邮汇的邮费,但不包括合同标的本身的价值。通常情况下,清偿费用有运送费、包装费、汇费、登记费、通知费等。 对于清偿费用,法律无明文规定、当事人又无约定时,由债务人负担。但因债权人变更住所或其他行为而致增加清偿费用时,增加的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例如,债权人受领迟延而致清偿费用增加,债权人请求对物品特别包装而增加费用,债权人请求将物品送往清偿地以外的地点而增加费用,因债权移转增加费用,均由债权人负担。我国《合同法》第62条规定,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此外,因债务人的提前履行和部分履行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亦由债务人负担。 编辑推荐: 以房抵债协议构成新债清偿 以房抵债协议构成新债清偿 动产买卖合同的清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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