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居住证续办所需材料 |
释义 | 一、居住证续办所需材料 居住证续办所需材料包括: 1.身份证复印件; 2.合同复印件; 3.社保证明复印件(过去一年中累计要超过6个月交了社保); 4.房产证复印件; 5.如果是租房,则需要租房合同复印件; 6.如果是住在亲戚家,需要亲戚出具相关证明,具体写法可以咨询居委会; 7.居住证申请表; 8.社区居委会的寄宿证明; 9.居住证办理通知。 以上材料是办理居住证续签的基本材料,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二、续办居住证的法律依据 1.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2.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3.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这一规定明确了居住证续办的法律依据和具体操作流程。 ![]() 三、居住证续办的积分流程 居住证续办的积分流程如下: 1.需要先续办居住证,准备和第一次办理居住证相同数量的材料,前往社区事务中心办理居住证签注。 2.在居住证续签之后,再办理积分。如果积分和上一年相同,无变化,只需要确认好申请单,打印申请表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然后让人事拿介绍信和他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去人才中心办理积分更新即可。 3.如果有加分的材料,需要一并带去,申请表中的加分材料也要相应增加。 4.等待最短10天的时间,将会收到短信通知去打印积分申请表。凭本人身份证到人才中心打印积分表。 整个积分流程完成后,居住证的积分将会得到更新,从而保障持有人在享受相关公共服务时的权益。 看完这篇文章,你是否对居住证续办有了更清晰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欢迎在法律网上提问,我们将竭诚为你服务。 引用法条: [1]《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一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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