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的遗嘱有时间限制吗 |
释义 | 一、公证的遗嘱有时间限制吗 公证的遗嘱一般没有时间限制。自然人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二、遗嘱公证材料都需要哪些 申办遗嘱公证时,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需要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2.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3.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 ![]() 三、遗嘱公证的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遗嘱公证的流程的规定如下: 1.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法律网提醒,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2.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2)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3)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3.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 4.审核通过的,出具公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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