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担保的债权数额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一、被担保的债权数额是什么意思 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的意思是指,在抵押合同中应确定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特别是在当事人未约定所担保的范围时往往就根据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来界定抵押人的担保范围。因此被担保的主债权的数额在抵押合同中应予以载明。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二、债权担保的形式具体有几种 1.质押,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2.抵押。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3.保证,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4.定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5.留置。留置权主要适用于: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法律规定可以留置的债权。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不得留置的物。 三、担保债权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担保的债权诉讼时效,适用普通的诉讼时效规定,一般是3年。法律网提醒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抵押权人主张行使抵押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除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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