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江苏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多少 |
释义 |
一、江苏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多少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个税“起征点”由现行3500元提高至5000元。2020年江苏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5000元。如果你收入低于这个数,是不需要纳税的。超过这个起征点,则要按照规定纳税。 ![]() 二、个人所得税具体纳税标准 具体纳税标准,还要看收入对应的税率。 (一)缴纳社保后,工资、薪金个人所得低于5000元,无需缴纳个税。 (二)缴纳社保后,大于5000元的部分,个税区间0-3000元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0。 (三)缴纳社保后,大于5000元的部分,个税区间在3000元-12000元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210。 (四)缴纳社保后,大于5000元的部分,个税区间在1200元-25000元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1410。 (五)缴纳社保后,大于5000元的部分,个税区间在25000元-35000元税率25%,速算扣除数2660。 (六)缴纳社保后,大于5000元的部分,个税区间在35000元-55000元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441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修正)第六条规定: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江苏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多少的相关内容。根据新个税法及最新实施的起征点,江苏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5000元。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低于5000元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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