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人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释义 | 一、哪些人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人民法院会将特定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进行信用惩戒。这其中包含六个主要情形: 1.有能力而拒绝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使用伪造证据、暴力或威胁手段干扰执行过程; 3.通过虚假诉讼、隐匿财产等手段规避执行;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5.违反限制消费令; 6.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这些行为一旦被法院确认,即会受到相应的信用惩罚措施。 二、失信信息何时会被删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明确条文,失信信息可在几种情况下被删除。这些情况包括: 1.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完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3.经申请执行人请求并得到法院同意; 4.连续查控财产未果; 5.因监督或破产程序中止执行; 6.法院裁定不予或终结执行。 此外,如果有纳入期限,期限届满后应删除失信信息,但若再次出现失信行为,法院可重新纳入名单。 三、失信人员如何偿还债务 对于失信被执行人,解决债务最直接的方法是及时沟通并偿还债务。 通过与借款方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协议内容,是脱离失信名单的有效途径。 完成履约后,被执行人可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失信信息的申请。 了解这些信息,可以帮助失信人员采取正确的措施以恢复信誉。 关于失信,你还有哪些疑问?让法律网帮你解答,温馨提示,法律路上不迷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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