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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哪些事项不属于劳动纠纷范畴
释义
    一、哪些事项不属于劳动纠纷范畴
    不属于劳动纠纷范畴的事项如下:
    1.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
    3.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
    4.其他。
    二、纠纷案件劳动争议怎么处理
    纠纷案件劳动争议的处理方法: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
    2.向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
    3.调解不成的,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劳动争议处理纠纷的原则
    劳动争议处理纠纷的原则是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争议的重大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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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6:0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