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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借条丢失了应该怎么补救对方
释义
    一、借条丢失了应该怎么补救对方
    借条丢失了应该补救的方式是请求借款人补写借条,或者依法收集其他的证据来证明存在借贷法律关系,例如欠条、收据等债权凭证以及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二、借条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
    8.必要时,应当由担保人签字,并写明担保期限、责任。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三、借条法院会受理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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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20: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