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用脚踹车是否属于违法行为 |
释义 | 一、用脚踹车是否属于违法行为 属于民事、刑事违法行为。故意用脚踹车属于故意毁坏财物罪。如果踹车导致车辆损坏价值较大,涉嫌故意损坏别人的财物罪,如果踹车的行为没有导致车辆损坏价值较大,只是民事赔偿问题,一般不构成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故意毁坏财物罪的量刑标准有哪些 1.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的; 2.故意毁坏财物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故意毁坏财物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严重情节的行为; 3.故意毁坏财物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的目的不是非法获取财物而是将财物毁坏的。 ![]() 三、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界限 法律网提醒您,由于珍贵植物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所以,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植物的行为同时也侵犯了国家对珍贵植物的所有权,因而与故意毁坏财物罪所侵犯的国家、集体与个人财物的所有权有近似之处的区别,主要表现为: 1.犯罪客体不同。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植物罪侵犯的是国家对植物资源保护的管理制度,属于破坏环境资源的犯罪;故意毁坏财物罪侵犯的则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属于侵犯财产的犯罪; 2.客观要件不同。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植物罪的行为人只要实施了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植物的行为,就可构成犯罪;而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行为人除要求实施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外,还必须达到一定数额和情节,达到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才构成犯罪; 3.犯罪对象不同。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植物罪的对象仅为珍贵植物;而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对象,可以是任何公私财物; 4.主体要件不同。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植物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而故意毁坏财物罪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单位不是该罪主体。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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