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欠债男方要离婚如何办 |
释义 | 一、女方欠债男方要离婚如何办 若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离婚协议,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若双方不能登记离婚,则当事人可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应进行调解,调解无效,且确认感情破裂的,应准予离婚。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女方欠债男方要离婚债务怎么承担 夫妻离婚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协商分配,一般是夫妻双方共同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一方个人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三、女方欠债男方要离婚准备哪些材料 离婚需要的材料要准备的有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和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要准备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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