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如何撤诉 |
释义 | 一、刑事案件如何撤诉 刑事案件的撤诉规定如何: 1.一审中的撤诉 (1)公诉案件、自诉案件的撤诉,必须在宣判前申请。 (2)公诉案件审查:发现无罪的,准许撤诉;如果有罪,不允许撤诉。 (3)自诉案件审查:撤诉的自愿性。 (4)如果有新的事实、证据材料,可以再起诉。 2.自诉中的按撤诉处理 自诉人经两次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准许中途退庭的,法院应当裁定按撤诉处理。 3.附带民事诉讼中的撤诉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准许中途退庭的,应当按撤诉处理。 4.其他。 二、公诉案件可以和解吗 有法律规定的公诉案件是可以和解的。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具体可和解的案件主要可分成以下两大类: 1.涉及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2.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真诚悔罪,被害人自愿和解的话,可以和解。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 三、公诉案件流程如何规定 公诉案件流程为: 1.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进行审查,一般情况下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 3.人民法院进行审判,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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